为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经省政府同意,增加一、二级残疾人中具有言语、听力障碍人员一并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补贴资金申请、审批、发放、年审程序按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关要求执行。其护理补贴从年1月起补发。
县民政局、县残联对一、二级言语、听力残疾人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认定工作,将于10月底前结束。
请符合条件的言语、听力残疾人到户口所在的的乡、镇民政部门办理。
请符合条件的言语、听力残疾人到户口所在的的乡、镇民政部门办理。
请符合条件的言语、听力残疾人到户口所在的的乡、镇民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