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德爱服务方向
家长互助政策倡导
公众教育服务监督
西北家长组织网络支持
文章来源: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年第37卷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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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发展,人们不再将注意力集中于他们的缺陷,而是更加 文章编号:-()12--02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残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将残疾人界定为:残疾人是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1](P)。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二)智力障碍者
智力障碍,又称智力残疾或智力落后,人们对这一群体的认识经历了从个体的“固有缺陷”转变为“个人功能受限”,并进一步将个人限制与环境相联系,提倡个别化的支持以改善智力障碍者的个人功能的过程[1]。
国际上,根据美国智力与发展障碍协会在年发布的最新定义:“智力障碍指就智力功能和适应行为方面存在显著障碍。适应行为可表现为概念的、社会的及应用性的适应技能。”
在我国,智力障碍一般是指人的智力活动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智商在70及以下),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根据智力商数和社会适应行为的不同状况可分为极重度、重度、中度、轻度四级,具体的划分标准如表1所示。
本研究中的成年心智障碍者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水平,并伴有适应性行为障碍的18-60岁人群,包括自闭症、脑瘫、唐氏综合症、癫痫、脑外伤。
(三)心智障碍者自主生活服务
自主生活理念发源于美国柏克莱,心智障碍者自主生活服务的目的是让他们和正常人一样在社区里而不是在某个机构里生活,在工作者的帮助和环境资源的支持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和喜好自由地对自己的生活做出决定、选择和安排。
二、增能理论简介
(一)增能
巴巴拉·索罗门在年出版的《黑人的增能:被压迫社区里的社会工作》中首先提出了增能概念。增能,又可译作“充权”或“赋权”,意思是让人有更大、更多的责任感,有能力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3]。增能是个人在与他人的积极互动过程中,获得更大的对生活空间的掌控能力和自信心,以及促进环境资源和机会的运用,以进一步帮助个人获得更多能力的过程。
(二)增能理论
增能理论认为,许多关于残疾人的供养及照顾理论把服务对象看作是脆弱的群体,而忽视了人是有潜能的、是可以改变的这一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念。增能观点的基本假设有以下几点。
第一,个人的无力感是由于环境的排挤和压迫而产生的。第二,社会环境中存在直接和间接的障碍,使人无法发挥自己的能力,但这种障碍是可以改变的。第三,每个人都不缺少能力,个人的能力可以通过社会互动不断增加。第四,服务对象是有能力、有价值的,服务对象的能力不是助人者给予的。第五,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和环境之间能否实现有效互动,直接关系到其能否实现自我价值。
三、增能视角下心智障碍者自主生活服务的构建
心智障碍者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同样有着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但由于自身的生理障碍和外部环境的限制,使智障人士陷入失能状态,影响了其权能的增加,制约着其需要的满足,使其处于不利地位。需要注意的是,智障人士并不缺乏权能,在与社会工作者和他人的互动交往中,权能会不断衍生出来,因此,智障人士增能的过程是不断增加权能的过程,是减少失能感,增加“控制感”的过程。通过探析造成心智障者失能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改变个人的无力感和外在环境的压迫,可以改善智障人士的生活状态,增强其权能,培养他们对生活的控制感和自主能力,最后达到助人自助的服务目标。基于此,社会工作者应协助心智障碍者从个人、人际、社区层面增强权能,培养自主能力。
(一)个人层面的自我增能
1.居家生活方面
社会工作者要始终相信服务对象是有价值、有能力的,与智力障碍者一起工作,帮助他们认识生活环境、自己的身心状态等,从而积极应对残疾及残疾的生活状态。首先,帮助他们学会自我照顾,包括饮食、穿衣、打扮、入厕、个人卫生等能力;其次,使其在家庭中有能力做简单的家事和一般维护等。社会工作者应秉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需要有耐心、同理心及个别化地对待服务对象,帮助心智障碍者学习基本的家务、生活技能,在这一过程中激发服务对象的潜能,使他们能够独立照顾自己的衣食住行,对自己的生活有控制感。
2.教育方面
教育是个体社会化、掌握生活工作技能、融入社会的重要方式。对于成年智力障碍者而言,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为服务对象获取特殊教育机构的教育资源,配合特教工作者针对智力障碍者进行文化科学知识及劳动、职业技能的训练,使其知晓自己的权益和能力;另一方面,要针对心智障碍者的具体情况提供个别化的教育训练,使他们能够适应社会环境,且身心健康发展。
3.就业方面
残疾人就业是实现残疾自助、贡献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对于有智力障碍的残疾人来说,其在就业方面存在较大困难,如知识、工作技能不足等。为此,社会工作者应为心智障碍人士提供资源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引导其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适当职业。通过就业,智力障碍人士的自我效能感和自信心会得到提升,从而有利于增加其对生活的控制感,逐渐实现自助和自主生活。
(二)人际层面的增能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智力障碍者最重要的生活场所。家庭成员的支持和帮助对智力障碍者自主生活、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家庭具有情感支持、社会化和经济支持的功能,智力障碍者由于其自身功能部分缺失或损坏,对家庭依赖性大,家庭功能的发挥对他们的生活、成长有很大影响。然而,家庭成员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对智力障碍者产生厌倦、排斥甚至悔恨的情绪,将其看作累赘,对其支持很少,这不利于心智障碍者的发展。对此,首先,社会工作者要深入家庭,缓解家庭成员的负面情绪,给家庭成员以心理支持,纾解其精神压力;其次,改变家庭成员对智力障碍者的污名化印象,使他们看到服务对象的潜能;最后,社会工作者自己或联合专业人员教给家庭成员一些智力障碍者的照顾知识和技巧。
此外,心智障碍者也有社会交往的需要,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除与一般人有共同的心理特点外,还有其独特的心理表现和认知特点。社会工作者要帮助服务对象学习社交技能,挖掘服务对象的潜能,将其与家庭成员交往的技能扩散到其他人员,不仅要帮助智力障碍者同与他们一样的智力障碍者相处、交往,还要使智力障碍者能与正常人交往、建立友谊,从而在人际交往中不断发展其权能。
(三)社区层面的增能
在社区方面,需要通过社区照顾服务,提升残疾人“独立生活”能力,即通过整合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等、各种资源提供“适应性”支持,使残疾人在社区中实现最大化的独立性和自我控制。因此,适宜的社区环境对残疾人的生产和生活至关重要。
第一,改变传统的残疾观。传统的残疾观把致残原因归于残疾人自身及其家庭,使残疾人及其家庭承受较大的精神压力。这种污名化的现象致使残疾人及其家庭在社会中生活困难,甚至被孤立隔离,无力感很强。因此,要改变传统的残疾观,构建残疾人友好生活的社区和社会环境,智力障碍者在这样的社区中生活会更加适应,更加独立自主。
第二,推动社区服务机构的建立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社区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要具有寻找资源的能力,为智力障碍者建立社会支持网络;社区社会服务组织要不断加强其能力建设,雇佣专业人员,开展员工培训,提升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为智力障碍者提供个别化、专业化的服务。
总而言之,每个人都生活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中,个人的生活离不开与他人和环境的互动,环境和个体相互交织影响着个体的生存和生活。因此,社会工作者应与服务对象合力,改善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状况及外部环境(人际关系和社区环境中不利于智力障碍者成长发展的环境),从而增强其权能,使其能够自主生活,实现自身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眉华.社会工作实务手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许家成.智力障碍概念的演变及其康复实践意义[C]//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五届学术报告会论文集.北京: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五届学术报告,.
[3]张银,唐斌尧.浅析社区康复中的残疾人增能[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8):-.
厚德博爱共建共享
兰州德爱心智障碍者社会服务中心成立于年7月,于年11月4日正式登记,是在兰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心智障碍者家长自主自觉自发组织创立的家长自助组织,致力于通过家长互助,政策倡导,公众教育,服务监督及西北家长组织网络支持,为心智障碍者家庭搭建分享交流的平台,提供支持服务,促进公众对心智障碍者及家庭的理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