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残疾标准,残疾按不同方面分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这7类。按照残疾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关于听力残疾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分级原则
按照平均听力损失以及听觉系统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不佩戴助听放大装置)
注:3岁以内的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
听力残疾一级: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1.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90dBHL;
2.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
3.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严重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只能听到鞭炮声等
1.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
2.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只能听到较大的部分言语声
1.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
2.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能听到言语声,但辨别不清
1.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
2.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四岁及以上听力残疾测试指标
听力测试频率:、、、Hz
测试音:纯音
平均听力损失的计算方法:、、、Hz四个频率听力损失分贝数的均值;若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最大输出无听觉反应,则以最大输出值与其他频率的阈值相加后,取均值。
听力残疾评定要求测听室本底噪音≤40dB(A)
3岁以内儿童听力残疾分级
听力残疾分级主要是将行为测听获得得-Hz频率纯音听阈值的平均值作为评定指标,而行为测听结果与被试者的配合度密切相关,尤其对于3岁以内儿童,影响行为测听的因素较多、可变性较大,所以,对这部分人群的评定方法有别于4岁以上人群。
0-1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和二级。
2-3岁儿童只评定听力残疾一级、二级和三级。
4岁以上依据成人评定指标。
0~3岁儿童残疾评定指标
不同年龄段健听儿童对声音的反应
测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