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有听力下
前不久,我接诊了一位1岁10个月的幼儿,陪同来看病的有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和妈妈。显然,家长们对于孩子的听力是否不好分为了两派。一方认为,“我们听力筛查是通过的,听力肯定是好的。现在孩子对声音反应不好,是孩子还太小不知道。”一方则认为,“孩子听力筛查是通过的,但是孩子现在什么都不会说,叫他都没什么反应,孩子肯定听力有问题。”最后,孩子的听力检查结果提示孩子确实存在双耳的听力下降。
那么,大家不禁要问了,
新生儿听力筛查通过了,为何孩子还是有听力下降呢?
卫生部《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是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基本要求(略)
二、机构职责(略)
三、技术流程
1.出生新生儿实行两阶段筛查: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
2.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筛查。
3.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当在3年内每年至少随访1次,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应当及时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就诊。新生儿听力损失高危因素:
(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住院超过5天;
(2)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家族史;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病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4)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
(5)出生体重低于克;
(6)高胆红素血症达到换血要求;
(7)病毒性或细菌性脑膜炎;
(8)新生儿窒息(Apgar评分1分钟0-4分或5分钟0-6分);
(9)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10)体外膜氧;
(11)机械通气超过48小时;
(12)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或袢利尿剂、或滥用药物和酒精;
(13)临床上存在或怀疑有与听力障碍有关的综合征或遗传病。
原因在于
01
听力筛查通过,不能排除孩子有迟发性听力下降的可能。听力下降可以出现于人的各个年龄段。遗传因素、疾病、耳毒性药物的使用等等都有可能导致孩子原本正常的听力出现下降,所以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听力下降的发病率是增加的。因此,听力筛查的“通过”只能反映筛查当时的现状,不能反映孩子一辈子的听力状况,更不能认为孩子从此就远离了影响听力的疾病。
02
听力筛查通过,可能会漏诊轻度听力下降、听神经病的儿童。目前,我国采用的主要筛查方法是耳声发射(OAE)。这种方法操作简便﹑快速﹑无创,在产房内就可以实施,医院都采用此方法。但它的局限性在于对听神经病的儿童无法检出;另外对于轻度(26-40dBHL)听力下降检出率也不高。因此会出现一部分漏诊的情况。要说明的是这种局限性是技术本身造成,与操作无关。
03
听力筛查通过,不能排除孩子没有前庭导水管扩大。前庭导水管扩大是一个内耳解剖结构上的异常。前庭导水管扩大的患儿的听力表现可以是正常、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听力下降。听力筛查是无法检测听觉系统解剖结构上的异常的,因此新生儿有无前庭导水管扩大无法经听力筛查发现。此类新生儿出生时的听力筛查是可以通过的。
有哪些高危因素可致儿童听力下降?
(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住院超过5天;
(2)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家族史;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病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4)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
(5)出生体重低于克;
(6)高胆红素血症达到换血要求;
(7)病毒性或细菌性脑膜炎;
(8)新生儿窒息(Apgar评分1分钟0-4分或5分钟0-6分);
(9)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10)体外膜氧;
(11)机械通气超过48小时;
(12)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或袢利尿剂、或滥用药物和酒精;
(13)临床上存在或怀疑有与听力障碍有关的综合征或遗传病。
当孩子出现哪些征象提示孩子可能有听力下降,家长应带孩子就诊?
1.对声音反应欠佳
2.对突然出现的非常大的声音无惊吓反应
3.言语或语言发育迟缓、与同龄孩子有差距
4.不能准确地定位声源(例如在孩子背后偏一耳侧叫其名字,孩子要左右回头,看到说话人为止)
5.喜偏头(将一侧的耳朵偏向讲话人)聆听他人讲话
6..对视野以外的普通音量的言语声不反应,尤其是在其注意力有轻微分散时
7.频繁要求讲话人重复同一句话,总是问“什么?”
8.总是需要注视讲话人的面部,否则对言语声无反应或听错意思
9.噪声环境中聆听困难
10.看电视时,以正常听力人可听清的音量播放,孩子总是要离电视很近,看电视时总是要求调大音量
总之,即使听力筛查通过了,但是如果孩子存在听力下降的高危因素,或者孩子出现可疑听力下降的征象,家长都应及时带孩子到专业的儿童听力障碍诊治中心由专科医生进行听力诊断,以免耽误治疗,影响言语发育。
新生儿听力筛查常识
一、筛查意义
听力损害〈即听力下降或听功能障碍〉是人类最常见的生理缺陷,也是最主要的致残原因之一。听力残疾位居最常见的五种残疾之首〈智力、视力、肢体、精神及听力〉。我国有万聋儿,且每年以2~4万的速度增加。新生儿听力损失具有较高的发病率,国外流行病学调查表明在普通新生儿护理病房的发病率是0.1%-03%/年,而在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发病率是0.2%一0.4%/年。
20~30%的小儿听力减退发生在新生儿及婴幼儿期。由此可见,其发病率远远高于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对听损伤的新生儿进行筛查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是尽可能早发现有听力障碍的个体,使其在语言发育的关键年龄段之前就能得到适当的干预,以使语言发育不受到损害。
早期发现听力障碍是预防听力损害儿童语言发育障碍的唯一重要因素。常规体检和父母识别几乎不能在孩子出生后的第一年内发现听力障碍,从而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唯有新生儿听力筛查才是早期发现听力障碍的有效方法。
如新生儿或婴儿在早期及时发现听力障碍,可使用助听器、电子耳蜗等方式建立必要的语言剌激环境,使孩子的语言发育不受或少受损害,使孩子聋而不哑。国外是十聋九不哑,而我国还是十聋九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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