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实行两阶段筛查: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复筛仍未通过者应当在出生后3个月内转至省级卫生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筛查仍应结合听性行为观察法,3年内每6个月随访一次。
复筛未通过的患儿由听力障碍诊治机构进行耳鼻咽喉科检查及声导抗、耳声发射、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行为测听及其它相关检查,并进行医学和影像学评估,一般在6月龄做出诊断并进行相应的临床医学和听力学干预。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在随访过程中发现听力障碍应进行进一步诊断。
目前针对听障患儿的干预手段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针对病因对可纠正性听觉障碍患儿进行相应的药物、手术治疗。
2、听力补偿或重建:助听器选配:对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觉障碍患儿,应首选佩戴助听器,一般可在6月龄开始验配并定期进行调试及评估,以达到助听器效果优化。人工耳蜗植入:对双侧极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障碍患儿,应用助听器效果甚微或无明显效果,要进行人工耳蜗术前评估,考虑进行人工耳蜗植入。
3、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4、社区-家庭康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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