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听力损失的初期诊断评估及干预(12
婴幼儿听力损失的初期干预及效果评估2.1.2助听器验配
助听器验配是婴幼儿听力损失初期干预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使婴幼儿取得最好听觉效果,为进一步的言语及语言康复训练提供先决条件,使其终究取得较好的言语语言发展,回归有声世界和主流社会,能够与正常儿童一样健康成长。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双耳听力损失的小儿得益于个性化的助听器验配,初期干预应当将听力损失确认与助听器验配之间的时间下降到最小程度,原则上要求在诊断为永久性听力损失的一个月以内为婴幼儿验配助听器。固然,越早越好;此时助听器验配的基本要求是使佩戴助听器的婴幼儿最大可能地取得言语声的刺激,并使其听到的言语声强度在安全舒适的可听范围以内,避免声音过度放大或放大不足。
婴幼儿验配助听器后,按常规需要评估其助听后的效果,此时面临的困难是患儿无语言表达交换能力,在短期内验配师没法通过直接交换的方式获知助听器验配后的效果,同时又缺少较精确的主观评估手段。因此,婴幼儿助听器验配一直是助听器验配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如何肯定并遵照助听器验配基本原则和到达相应的技术规范化,将在后续详述。
2.1.3人工耳蜗植入
人工耳蜗植入是人工制造的电子听觉装置植入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患者的耳蜗内(取代耳蜗功能),将外界声音转换成电刺激在听中枢产生电听觉,患者需要通过学习和训练对声音和电听觉之间重新建立相应的联系,进而使患者重新理解语言,到达恢复言语交换能力,重返有声世界。
对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婴幼儿,通常要求有效验配助听器并视察使用助听器3个月以上的听觉言语康复效果,如果无效果或效果不明显,则需尽快为患儿植入人工耳蜗。一般认为这类患儿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年龄在12个月左右,特殊情况下,植入年龄还可以提早数月;若术前患儿能佩戴3~6个月助听器并进行听力康复训练,将对术后言语能力的提高有很大帮助。
2.1.4骨锚式助听器(BAHA)和振动声桥
BAHA适用于先天性外耳发育不全(外耳道闭锁、耳廓畸形等)、中耳炎后遗症、耳硬化症、外伤引发的外耳道狭窄及其它不适合使用气导助听器的患者。先天性小耳畸形的患儿大部分为外、中耳畸形,内耳畸形较为少见,听力损失特点常表现为气导听力下落而骨导听力正常或接近正常,通过骨导听力仍可以获得较好的言语感知和辨认。由于这类患儿缺少耳廓及外耳道,因此常规气导助听器没法佩戴,这时候可以选择BAHA。目前临床使用的主要为软带BAHA或植入式BAHA,由于患儿初期骨质较薄,因此,初期推荐佩戴软带BAHA,待到5岁左右,可以斟酌植入式BAHA。
振动声桥是一种半植入式的听力重建装备,适用于得了中度到重度感音神经性、传导性和混合性听力损失的成人和儿童。振动声桥是通过手术植入中耳的装置,产生并向中耳结构提供机械振动,不过,针对婴幼儿振动声桥使用极少。
2.1.5药物医治及其他
对确诊为传导性听力损失(分泌性中耳炎)的婴幼儿,首先是指点家长应尽可能预防感冒,保持正确喂奶姿式和方式,其次是周密视察(从确诊之日起,视察3个月),定期随诊,每隔3到6个月复查一次,直到中耳渗液完全消失(鼓室导抗图为A型);对病程超过6个月的患儿,应采取药物医治、必要的外科医治(鼓膜置管、腺样体切除等)和验配助听器等干预措施。
针对先天性感音性听力损失的婴幼儿,尤其是3个月龄内的婴儿,临床上常遇到有些家长要求为患儿注射神经生长因子或给予其高压氧等医治,值得强调的是,不但不建议使用这两种医治方法,而且应当制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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