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zqbdf/150109/4555379.html和闺密一起旅行:没有以疏远告终的友情都是岁月的奇迹在暹粒的酒店门口接到黄时,我们尖叫着奔向彼此,欢呼着拥抱,在浓密的热带植物下又跳又叫,引来路人纷纷侧目,像看两个失控的疯子。这是我俩做了十二年朋友以来,第一次一起旅行,要一起跑马拉松,一起在热带的街头喝烈酒,一起在吴哥窟的废墟里疯狂暴晒,要一起做很多很久之前就该一起去做的事情,就像是对苍白青春的亡羊补牢。在暹粒会合的第一个晚上,我们去吃了鲜虾春卷、味道一般的locloc牛肉饭,喝了大杯的沙冰,晚上泡在酒店的泳池里,一边喝冰凉的罐装饮料,一边努力辨认星座,执着地要找到人马座。少年时凑在一起,总有很多情绪需要迫不及待去交换,说得很多,哭得很多,用力表达得很多,可时间终究还是在我们的身上酿出了它理所当然的一个了局。花朵也好,果实也好,枝繁叶茂也好,那些鲜明的形态不知不觉收拢凋谢,闷在粗笨容器里,被时间掩埋上。现在的我们,不再努力表达什么,极少冗余的抒情,更少繁芜的剖白,我们能够理解彼此的笑容比泪水所能表白的东西更多,并且会因各自的沉默而更舒适。我喜欢的人在泳池里一个人来回游泳,掀起一层一层水花,我相识最久的朋友在我身边,和我并肩看贴近赤道的天空,这一切看起来都格外幸运。不知道你是怎样来使用“朋友”这个词的,是泛指,还是特指?有的人有这样的口头禅,“我有一个朋友……”,吃过几顿饭,喝过几顿酒,说过三两句话,认识了就是朋友。也有人严格给朋友分级,有些朋友是一起吃喝玩乐的,有些是谈理想的,有些是可以倒苦水的,还有些是可以借钱的,像一个层层递进的闯关游戏,能一路通关到底的就算是最高级的朋友了。对我来说,每个词都应当代表自己本来的意思,同学、同事、工作伙伴、熟人、朋友,都是平等而截然分开的一些词语。朋友就是朋友,能称呼一声朋友的人,是没有血缘的家人,是看到有趣的事情会想去分享的人,是愿意向对方妥协但不爽了也能直接说“别烦老娘”的人。所以,当我说“我有一个朋友……”时,那真的就是很认真的朋友了。只是,所有的感情都没有过分夸大的必要,因为没有什么不会只开始不结束,小时候觉得一辈子都不会弄丢的东西,最后也实实在在、毫不心疼地丢弃了。亲情、爱情、友情,都会慢慢失去,有的自然而然,有的姿势难看。但感情的事情,不就是这个样子吗?朋友之间吵架绝交、水火不容、反目成仇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温水煮青蛙的那种缓慢死刑,就算你们一直一直很要好,却也终于会在时光前行中慢慢变成礼貌的熟人。小时候天天玩在一起满世界疯跑的伙伴,现在一年也见不上一面,偶尔路上照面,连上前相认的勇气也尽失。中学时候天天交换日记、没有什么秘密不能分享的那个人,现在过得好不好,也都不太知道了。陪伴彼此度过最艰难时光的那个人,各自工作成家在不同的城市,慢慢地,都不再是彼此倾诉心事的第一选择。也有少年时的模样最终在成年之后改变,我们必须承认,曾经喜欢的人也会变得那么让人讨厌。疏远这种东西,很狡猾,不知怎么就出现了,不知怎么就坐实了,等被发现的时候,通常也都来不及了。所以,那些没有以疏远告终的友情,那些没有在时间织就的迷宫里走失的朋友,都是岁月的奇迹。那个一年、两年、十年甚至二十年都还在身边,伸手就能抓来喝酒吹牛的朋友,是生命里重要的礼物,值得为此而感激。黄就是这样一个朋友。在成为朋友的这十三年里,我竟然没有认真为她找一个好听的昵称,也许是贱名好养活,所以这份情谊还茁壮地坚持着。到底是怎么成为朋友的,回头想想,也实在稀里糊涂。我能想到的,是爱偷懒的我和身体不太好的她都不去上体育课,空荡荡的教室里,她专心致志嗑瓜子,我埋头做习题,看起来好像并不是能成为朋友的开头,所以最后到底怎么成了朋友,怎么就能一起躺在草地上晒太阳,一起在晚自习上溜去废弃的旧操场看稀疏的星星,开心不开心都能抱在一起哭,能放心把秘密交到对方手心去攥紧,我们都像失忆了一般,找不到那个源头了。大三那年,她来北京学英语,住在我的宿舍,我们去南锣鼓巷吃奶酪、吃烤鱼,晚上我铺了瑜伽垫子在地上,支了个小桌子,就那么坐着写小说,那是我第一本长篇小说《天冷就回来》的雏形,她则躺在床上,不时伸个头看看我,或者在我背后走来走去,偶尔问问我写得怎么样了。那个闷热的夏天,我总是会想起来。工作后,我只去过一次她的城市,是截然不同的相反季节,湿冷冬天,在她租下的干净公寓里,她做了人生中第一顿饭给我吃,是意面。我给她化妆,两个人高高兴兴去她旧日的校园里拍照,她一想起旧事就会哭,有时候我觉得她的美好,被琐碎的日常和包围在周围那些与她根本不相同的人,浪费了。回家的时候,她总是会突然说,吃完饭了找你散步去,然后打车到我家楼下,在漂亮的悬铃木下,说上好久的话。就这么怀抱着小时候犯过的傻、犯过的错,还有不能够再被提及的秘密,有时我喜欢开玩笑说黄这个名字叫久了,就真叫成了忠犬八公,在原地守着那些少年岁月不肯离开。她也欣欣然接受,总严肃地对我说,走得太远太累了记得回头看看,我永远都在你身后,你回来,就总能找到我。其实我们都不在原地了,原地更像是个美好的幻象,就像吴哥窟里被掩埋在雨林深处的废弃城池,时光早就扫荡掉了一切。三天,我们早出晚归,从一个寺庙到另一个寺庙,那些雕刻精美的巨石和热带根系庞大的乔木仿佛比赛一般,看谁能够存留得更持久,岩雕依旧栩栩如生,树木的根系攀援上墙壁,压垮坚实的庙宇。吴哥废墟里所显示出的力量,特别不动声色,又特别惊心动魄。坐在废墟里,我们免不了要感叹自然风化崩毁的力量,要感叹人在岁月变迁里的无力,凡过去的,我们参与不进去,将来的,又远不能看见,甚至此时此刻也是一个格外虚无的概念。虽然坐在时间废墟里思索时间显得可笑,可想到其实在时间的刻度里,只有过去和未来,并没有我们能够容身的此刻,我们就不再觉得可笑了。所以人生才格外需要鼓励吧,不然把人的时间放在自然的时间里,很容易就放弃了。第一天我们震惊,第二天我们疑惑,第三天我们对彼此说,人生自然是没有什么意义,可是我们活着,在这一生的时间里我们所做的事情,只要对自己有意义就可以了。于是我们开心起来,在崩密列里拥抱面目可怕的古树,在全然坍塌的废墟上又跑又跳,在阳光爆裂的森林里嘻嘻哈哈,好像并不曾思考过那么多无可奈何的问题。她不会觉得我矫情,也不会嫌弃我拍照花去太长的时间,我知道心里千疮百孔的感受可以统统与她分享,她会听,会理解,为什么消沉,又为什么忽然没心没肺地疯起来,我们都能彼此配合,踩在同一个节点上。在暹粒街头吃到了好吃的食物,我们兴奋。喝到了好喝的奶昔,我们兴奋。老市场里买到了好玩的小东西,我们兴奋。多多同学追在我们身后一张一张为我们拍下一起玩闹的照片,这也是我们做了这么多年朋友以来,第一次好好地站在一起拍照。因为太熟悉了,熟悉得像随手拿起的水杯、穿得最多的那双人字拖、磨得最旧的那支笔,从未想过要用拍照来记录一些什么。往往如此,越是熟悉越是不知道去珍惜,反而不如对外物来得宝贝。在暹粒的redpiano,她喝得直犯傻,抓着我又哭又笑直到断片。那一刻,我突然很庆幸,十二年过去了,我们还没有放弃彼此,我们还想见面,还想一起旅行,一起跑步,一起分享书和电影,一起说点心里的悄悄话。比起最初最好的那个时候,现在我们依然还能像少年一样别无所求,只因为喜欢你这个人而去做朋友,好像更是难得。这十二年里,我们也都失去过很多重要的朋友,没有吵架,没有冷战,也没有深仇大恨,那些朋友就像色卡上的渐变色一样,曾经那样浓墨重彩,现在淡入了透明,好遗憾,但也无可奈何。有许许多多的原因会让朋友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说的话越来越少,至少我总说,你曾陪我一段日子,就算以后我们走散在了岁月里,也并不可惜,也是我有过的运气。而那些没有以疏远告终的情谊,都是生命里的奇迹,像恋人的天长地久一样,不敢期待,得之却值得庆幸。要有一回乡愁:故乡是离开之后才会存在的地方什么是故乡呢?大概是那个你日渐想念却越走越远的地方。故乡并不是你出生的那个地方,如果你不曾离开过它,它永远都不会成为故乡。十年前,我来到北京时,我才意识到,我有故乡了。我的故乡在江淮之间,地理位置上属于南方,文化概念里大概偏北方,总之当不当正不正,但却是橘生淮南正当时。记忆中最后一场大雪是六年级的寒假,从家到学校的路上积雪没过膝盖,我拿了成绩单回来,和小伙伴在篮球场上堆雪人、滚雪球,身上穿着奶奶做的小棉袄,伸手去折阳台外挂着的冰锥。故乡后来再也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雪,白雪皑皑的冬日像我的小时候一样,一去不回。而一旦下上一点雪,我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可以上学迟到。就像北京城经不起大暴雨,一年四季都下雨的故乡,薄薄一层积雪就能导致交通瘫痪。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妈妈曾建议我报南京或者上海,我用尺子量它们与我家之间的距离,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太近了,要北京的距离才可以,一千公里之外,才可以。那时候我只想离开,觉得腻烦了这个熟悉到骨子里的城市,腻烦了自己的小书房,想变成独立的大人,想去万千文字描述过的大千世界去,想滚得越远越好。少年对未来的憧憬总会被一次次打击,但这个过程,总是被少年们不断重复,在那一刻,很多人都在用距离为自己寻找下一个落脚点。北京这个落脚点不断给我展现它的神奇之处,比如初春漫天都是杨絮,到处都是叶子不那么好看的大白杨,还不停地掉下毛毛虫。我开始想念故乡满街的悬铃木,它还有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叫法国梧桐,但其实法桐是对好几种悬铃木的统称,这种生命力旺盛的高大乔木既不是来自法国,也不是梧桐树,因为最早种植在上海法租界,叶子又形似梧桐,所以就有了法国梧桐这个一直谬误着的名字。我更喜欢它本来的名字,悬铃木。尤其是我家门前那条路,夹道的悬铃木有五六层楼那么高,年年砍掉树梢年年疯长,总能在夏秋遮天蔽日,秋天巴掌一样宽阔的叶子落下来,厚厚铺在路上,若不清扫,连一点路面都看不见,可以一路踩着脆生生的落叶哗啦啦走得惊天动地。天晴的时候阳光从叶片的缝隙里漏下光斑,雨天的时候雨滴层层跌落,碎在地砖上,是无论怎样的天气都那么好看的一条路。悬铃木是我们的市树,我恰好那么喜欢它。我是来北京之后才知道玉兰花会掉光叶子,开满树繁花,热烈又触目惊心。我家的玉兰多是广玉兰,小学门口的行道树就是这种硬叶乔木,四季常绿,花期一到,就在涂了油漆一样光亮的深绿叶子里开出硕大的白色花朵,偶尔掉下一两朵,捡回家去,摘出干净光滑的花瓣夹进正在看的书里。我以为,所有的玉兰都是这样。我依着在家中的经验,足足带了三把伞来北京,一年之后就全都不见踪影。一年里下雨的次数一只手大约就能数过来,所以伞在这里根本不是生活必需品。我的故乡连冬天都要下雨,一入七月更是漫长的雨期,地理书上说这场没有尽头的降水是因为江淮准静止锋。真的是每天都在下雨,有时刚吃完午饭天就暗下来,黑压压开始下暴雨,电闪雷鸣,长长的闪电把阴沉天空切割得四分五裂,而雨过之后短暂天晴,最好看的也是乌云被阳光镶上金边,乌云的缝隙里,透出一束束锋利的阳光,现在我知道,那叫作丁达尔效应。洗手间的墙砖上挂着一颗颗饱满的水珠,楼道的墙面被洇得湿漉漉,水泥地上都能长出绿绿的青苔。也许是在雨水里泡大,所以现在我只要看看路边冬青树叶的颜色,就知道会不会下雨。在北京,连毛衣都能一夜晾干,我曾为此少见多怪大呼小叫。洗完澡之后,就算是阴冷深冬,从公共浴室走回寝室,头发会结冰,但也在回到室内后很快就干爽起来。所有零食都可以放心地敞口放着,连开着口的烟也只会变得干燥,不会受潮。这在故乡是多么不可想象的一件事,碰上雨期,连内衣都要挂上一个星期才能干。洗完头发即使一天下来还是觉得湿漉漉的,索性要用身体去烘干衣物。暑天里身上永远黏黏的,空气里永远有一层厚厚的水汽,是立体的、黏稠的,任何零食与空气亲密接触太久都会软趴趴难以入口。相比北京仙境一般的雾霾,故乡的大雾天格外多,也格外美。清早走在上学路上,空气里全是白白的水汽,是一种细腻到骨子里的温柔天气。我第一次见到学校食堂里的打卤豆腐脑,感觉自己的常识受到了挑战。我的故乡可是豆腐的故乡啊!小时候早起,楼下的早点摊就有白花花的豆腐脑,只有一点黄豆做点缀,还有小小一匙不知是什么的小菜与调味油,坐在小板凳上喝一碗,那场景还能记得清清楚楚。外婆则会应了季节用槐花做蒸菜,芹菜也可以做,裹上面热腾腾蒸出来,咸咸的吃不够。家门口的篮球场,有多少孩子度过自己的童年,打羽毛球,打篮球,疯跑疯闹,每当有女孩子经过,男生们打球就分外用力一些。去初中的路上会经过一条小吃街,初三晚自习下课,妈妈每次来接我都会主动给我买各种吃食,什么灌汤包、油炸冰激凌、盐酥鸡、牛肉汤等等,感觉整条街已经被她买上一遍,这热热闹闹的烟火气,不知道有多怀念。以前客厅阳台对面是公立的电影院,学校组织看电影,或者有文艺演出都在那里。某个深夜电影院忽然起火,火势凶猛,被烧成废墟,我和爸妈一起站在阳台,隔着玻璃都觉得脸被烤得难受,因为害怕,牙齿不自觉咯咯打颤,那是人生中唯一一次知道发抖不由自己控制。邻居们都纷纷撤离,只有我爸气定神闲地说,没事。后来那里变成了休闲广场,再后来有了新区,政务和教育以及住宅区慢慢往新区挪,商业区也在不断扩张,城市总会一点一点变得面目全非,可故乡,永远都在那张面目全非的脸之下。我从不知道那座湿漉漉的城市会被我说成这么美好的样子,我从不知道我竟然清楚地记得那么多的细节。我甚至记得小时候九月的烟火会,我坐在爸爸的肩头,看着盛大的烟火一朵一朵爆裂在漆黑的夜空,记得游乐场里第一次坐海盗船哭着吐,记得妈妈骑车带我去学芭蕾的那条路,记得患了腮腺炎外婆哄骗我去打青霉素,记得坐在院子里看外公吐烟圈,记得和表妹一起打《超级玛丽》,也记得过年去一趟十几公里外的奶奶家,就觉得好远好远。离开之后,一切都变得异常美好,但我们都知道,那些美好,永远只在身后,只在那个叫作故乡的地方,再也没有回去的路。一开始,人人都说旅行的意义,去远方这个举动充满了莫名其妙但又郑重其事的仪式感。我们都爱三毛的故事,我们都有一个走啊走啊走不到的目的地,有太多说啊说啊说不完的唏嘘。后来,人人都嘲笑旅行的意义,嘲笑强说着意义的旅人,离开自己的城市去一次别人的城市又能改变些什么呢?所以,一切根本毫无意义。或许就是有人不想这样消磨掉本来就毫无意义的人生,所以宁愿去陌生国度的街头,烈日下喝一口痛快的啤酒,不管别人嬉笑怒骂。我想,关于旅行,也许一切的意义都建立在你必须从别人的城市再回到自己的城市,如果失去了“回家”这个动作,那么连“旅行”这个概念都无法成立。正因为有一个我们迫切想要离开,又在离开之后总归要回去的地方,才有了争论旅行意义的可能。年的秋冬,我和多多同学好像一直在高铁和飞机上过日子。10月我们去了黄山、宏村、西递、呈坎、屯溪,11月返回北京,12月去柬埔寨跑了人生第一场半程马拉松,1月去了南半球的长白云之乡,回到北京的家中不到一周,又继续乘高铁回了我的故乡。从新西兰回来后,我结结实实病了一场。在回程的飞机上我发起高烧,空前迫切地想回到自己的床上。在床上躺了两天,我想我一定要狠狠在家宅上好几个月,这是我第一次冒出这样的想法来,之前总是想着要一直在路上才好。所以,我们其实总在下意识逃避一种充满惯性的生活,当日复一日的旅途也开始变成习惯,家便开始有了新的吸引力。因而在准备回故乡过年时,连收拾房间对我来说也变得充满感情起来。我是那么喜欢我的麋鹿茶几,喜欢我薄荷蓝的复古书桌,喜欢我和多多同学在书房搭起的小影棚,喜欢上午十点钟落在木地板上的阳光。我坐在摇椅上晒太阳,所有旅途都变得遥远而模糊,大概等我老了以后,此前漫长的人生也都会如行过的风景一样,慢慢呈现出触不可及的美好。而当我终于坐在故乡家中,曾到过的他乡,又分外地温柔起来。比起旅行,也许支撑起我们全部生活的意义,就是回家。这世上的一切似乎总要成对出现,每一个单词都一定有自己的反义词,所以就算一直在路上的人,也会不断给自己建立一个家。三毛在撒哈拉安家过生活,那些流落丽江束河的文艺青年,经营民宿也好,走走停停也罢,总要有个四方空间,来安置自己,好在一天结束曲终人散后,能答别人一句,回家。既然故乡不是说回就能回去,我们总要给自己找一个替代的港口。没有了这个出去后可以回来落脚按下暂停键的地方,就没有了“出门”,也没有了“旅行”,没有“故乡”,也就没有“远方”,失去了坐标,也就失去了丈量的标准。也正因这个困住我们的四方囚笼,旅行才让我们感觉自己如此不同,如此充满存在感。即使你下定决心不要自己的狗窝,背起行囊苦行僧般风餐露宿,我想“故乡”两个字大概就成了你最有仪式感的一个词。是这个词,让你把自己走成了一句诗。在家的时候,我躺在沙发上,妈妈买了包装纸很好看的速溶咖啡,我兑上热牛奶,一面喝一面同爸妈一起看电视,偶尔抢多多同学的手机玩一款转珠类的卡牌游戏。我自己家里的电视早就不交有线电视费,我不看电视节目,也渐渐不是很关心天下大事。但只要回到故乡的家中,我也变得很爱坐在电视前一动不动,随手抓点零食往嘴巴里塞,什么也不想做,也没有任何烦恼。我珍惜这些又俗又暖的琐碎,也喜欢在围桌吃饭的时候,把旅途见闻不厌其烦地讲给爸妈听。回到故乡的神奇之处在于,它会让你觉得自己同世界完全断开了关系,往日在乎的事情变得一点也不在乎,往日烦恼的症结也完全抛诸脑后,虽然我该做什么还是要做什么,每日里联系的朋友也还是那几个,地域的转变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我生活的任何部分,但,就是那么不一样,我的世界极速缩小,小到除了幸福感,什么也容不下。或许是因为家这个空间其实承载量很小,走进这扇门,就自然把生活中并不那么重要的人与事挡在了门外,也因为回了家,完全让自己瘫痪在沙发上,才知道,世界熙熙攘攘,和自己有关的,不过这屋里的寥寥,就算和全世界斩断了关联又怎样呢,毫发无伤,毫不可惜,只要还有故乡可回,就足够闷头往前冲,一往无前地去受伤。就像万千普通人,没有谁会一直在路上,总要掉转回头,将来路再走一遍,回到自己的家里去,旅途因此像芝士蛋糕上那颗腌制过的车厘子,显眼,好味。回家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天天放假,天天在家睡觉,我们要走出门去争夺资源,去在职场上做窝囊的好人或者厚脸皮的坏人,每个人的人生都像按下的快进键,回家那片刻的暂停,才那么那么清净。我们都不是那么地与世无争,也不是那么地安贫乐道,我们有很多很多的欲望,离开或改变,而这一切远方的星辰大海,意义丰沛,都因为有去有回,才格外贵重。这大概,就是无论走了多远,总想再回故乡的意义。如果你也是有故乡的人,我们碰碰杯。如果你没有,那也是一份好运气,真的。在眼前生活是时光的彩色底片改变一下人生状态:自由职业者日常在我彻底结束朝九晚五的工作成为自由职业者时,周遭朋友的反应都差不多,第一句是“好羡慕”,第二句是“收入能稳定吗”。当然没有按月领工资那么稳定,但三年下来,我还没有把自己饿死。有一些电视节目的编导邀我参加节目,节目里自然要讲故事要有效果,不止一个编导问过我,你对自己的生活现状满意吗,我答“真不好意思,是满意的”,他们眼睛里便有深深的失望。曾经我不那么满意,在失眠最为严重的那段时间,我白天在格子间对着电脑工作,下班坐在地铁上睁着眼发呆,晚上趴在阳台上看夜班飞机一架一架从头顶掠过,实在没有困意就打开电脑写小说,每天都处在与自己和他人的角力中,和这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一样,焦虑,不快乐。那些睡不着的夜晚我问自己,你为什么不开心?因为不能睡懒觉,因为工作里的一切看起来都那么扯。那你想干什么?看书,看片,写东西,做翻译。如果只干这些能养活自己吗?算一算,可以。你算比较有勇气的那种人吧?算。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就这样,我辞职了,从此做起了自己喜欢的工作。我想一生不短,却未必够用来下定决心为自己做一次勇敢的选择。但一生也没有那么短,足够选错之后山穷水尽时再说放弃。至少我还是个能够冲动起来的年轻人,如果这一刻我没有选择改变,那么我只能接受更漫长的不快乐。我愿意为自己打这个高昂的赌,毕竟我和我的生活要共处一辈子,我想和它相看两不厌。我在读《安妮日记》的时候,对一个细节印象特别深刻。这个小小的犹太女孩在自己的日记中反复问自己,我能成为作家吗,我能写出永垂不朽的作品吗,我想成为让历史记住的人,我很想可是我能够吗……虽然豆蔻年华的她丧命于奥斯维辛集中营,成为冷酷战争与丑陋人性的祭品,可她写下的日记,却将她的生命永远延续下来。如她所愿,她被人们一代代地记住了。在萌生出小小心愿的时候,我们倾向于认定它无法实现,久而久之,谈论梦想变得可笑。我们再也不能像小时候一样拍着胸脯说我长大以后要开飞机,当科学家,要做歌唱家,因为我们长大了,开始嘲笑幼小的自己和曾有过的天真梦想。就像小时候,你说你要当画家,父母脸上有你无法理解的笑容,有点无奈,甚至带点同情,你虽看不懂,却也明白那不是赞同。你为自己申辩,据理力争,可现在,当你长大,当你听到幼童们的梦想,你的脸上也终于有了一个大人应有的表情。很多人都会感叹,我们终于把生活过成了自己厌恶的样子,也终于没能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人,可让我们放弃梦想,甚至尝试都没有尝试过的,并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我们只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在面临选择时,总是会去选更好走的那条路,并为此冠以一条条冠冕堂皇的好理由。一头扎进书堆之后,我的愿望就从未改变过,写东西,不过一个小孩子嚷嚷写东西总显得有些可笑。我写过无数小说的开头,编过无数没有结尾的故事,这些废纸依然藏在家中的壁橱里。小学四年级在地方的报纸上拿到第一笔稿费,非常新鲜,而那种快乐并不是把稿费从邮局取出来买了书和零食,而是暗暗相信自己是可以去做写作这件事的。读大学之后,老师说中文系是培养语言学家和文学批评家的地方,不是培养作家的地方。那又怎么样呢,我还是想写小说。我不记得有多少个晚上,我抱着电脑去学校附近的避风塘,通宵写东西。那时候的自己很幼稚,也很直接。只是想写,想发表,想把堆积在心里的故事统统写出来,不吝惜自己的热情和文字。于是,从大学二年级开始,我陆续在杂志上发表小说。拿到第一笔一千五百元的稿费时,我觉得有些不真实。还有一些杂志仍旧使用邮局汇款单,比如《萌芽》,同学从学院办公室里拿了汇款单给我,也都是千元左右,不无羡慕地说真好。我也觉得真好,不是因为可以额外赚取看起来还不错的零花钱,也不是因为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可以在奖学金的竞争中增加学分,我觉得真好,是我可以在别人问我“你平时都做些什么”时笑着说,我写小说。在大学毕业时,我有了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忙忙碌碌于城市的清晨与夜晚,我从没有想过写作可以养活自己,所以忙里偷闲继续写着那些无端从心里就冒出来的故事。那些故事里的风景和小人儿,是对我忙碌工作最好的安慰。就是在忙疯了的同时,我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紧接着便将以往在杂志上发表的短篇小说结集出版,机缘巧合又走上了文学翻译的路,到现在为止,翻译的作品比自己的书要多。在从事文学翻译的过程中,我有了更冷静的视角,来审视“语言”这个东西,由英语反观汉语,我渐渐愿意更理性地去思考其中的逻辑。没错,文字是感性的,但也是逻辑严密的。它比我编造的任何一个故事,都更接近哲学与无限。我喜欢一切让我感到自己渺小的事物,喜欢语言,大概也是这个缘由。仿佛是水到渠成,我需要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自己的创作和翻译中,也在不停地写啊写中,猛然发现,我好像无须为养活自己而发愁。但真正促使我做出改变的,还是那些在失眠中度过的夜晚,我不想让自己那么不快乐,我想专心做自己擅长并心甘情愿的事情,高高兴兴地赚钱,不用很多,够我吃吃喝喝到处跑跑看看,就挺好。也有人劝过我,拿一份丰厚的薪水,再拿一份丰厚的稿酬,不是更好?可在我看来,那样透支自己,成全的也只是贪心,透支的是自己有限的精力。长大成人特别泄气的一点,就是清楚明白地举手承认,精力有限,并不能把每一件事都完成得漂亮。更有人对我说,你这样会脱离社会,会自闭,人不能把自己孤立起来。我只好笑着说,不是所有人都想生活在广袤的大陆,也有人是属于孤岛的。在面对人生重大决定时,太多的声音反而影响我们对自己想要什么的判断,毕竟,去过生活的是你,去承担或好或坏结果的也是你,只有听自己的,才不会后悔。就这样,我成了全职写作者,同自己的文字和别人的文字打交道,努力表达自己想表达的东西,也努力还原更多的英文作品。现在我又发展了摄影作为另一重职业,越发觉得人生是有很多种可能的,只要用那么一点点的勇气,就可以让一切截然不同。我热爱自己沉浸在这份工作中的每一个瞬间。对我来说,此时此刻的选择,就是生活馈赠给我的,最大惊喜。只是自由职业者的生活并没有那么自由,并非像我自己曾经想象的那样每天都是周末,而是连周末都是工作日,是为自己工作,没有办法磨洋工,更没办法糊弄自己。时间的安排由自己来定,但工作的分量只会更重。我有两套作息时间,一套白班一套夜班。白班自然是早起工作,不出门的日子里就上午翻译,下午写作,和上班族们一样晚上才是自己的时间,看书看片写手账跑步玩猫。夜班就是睡到中下午才起床,但工作会持续到凌晨四五点,连续完成一部短篇小说时,我可能会一周七天都是这样的作息。有时写完一个故事累到坐在地上哭,是耗尽全身力气的那种疲劳,是从窒息的虚构世界中努力抽身而出时的虚弱,同在不喜欢的工作里受了委屈哭着骂娘截然不同,是一种备感踏实的哭,哭完休息两天,再开始下一段跋涉。朋友是这样说我的:你虽然有严重的拖延症,但是你有足够的行动力,你说要做的事情总是一定会去做到。所以,并不是自由散漫的人能够成为自由职业者,开一间小店,做一个插画师,成为一个小说家,其实自由的背后都是狠心咬牙的自律。我们的一天没有那么美好,但这样的一天天却会让我们觉得累积起来的人生是美好的。每当有人同我抱怨状态很差、人生绝望丧到极点时,我从来不会说辞职去旅行之类的话,我总是说,去找一件喜欢的事情来做,在北京这样的城市里,工作赚钱都不难,难的是赚得开心,心里不存抱怨。如果没有童年幼稚的渴望,没有长大后的一腔孤勇,没有不问明天的奋力奔跑,从艰难写完一篇完整的小说,到写完一本漫长的人生,从所谓稳定的上班族,到充满惊喜的自由职业,有过的梦想,就不会一直都在生长,在开花,在结果,每一岁都结出不一样的果。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能够一直继续现在的生活,可我知道,只要我一直写下去,就有一直自由的可能。如果哪一天我对自己的生活状态再度不满,我依然还有为自己再勇敢做一次选择的能力。体验一次别人的生活:宠物医生的一天我在ONE上写过一篇名为《午后四时的男友》的小说,医院,女主角是一名遭遇了奇幻事件的宠物医生。这篇小说发表出来后,许多人都误以为我是宠物医生。编辑评价说非常细腻,在涉及专业知识方面也很真实。我开玩笑说,是啊,医院工作过一天的人啊。我拿起相机成为独立摄影师后,为了写作而进行取材的方式不再局限于面对面的采访与记录,在空口白话的聊天之余,还可以用镜头记录那些未曾加工过的真实。又或者说,贪心如我,总想将这世上所有的新鲜都尝遍,想了解别人的生活,想进入别人的日常,想假扮一天截然不同的陌生人。医院里的一天就是这样一种奇妙的体验。因为小加菲Mocca是病怏怏来到家里的,所以头三个月我一直给它治病,渐渐和主治医生丹熟悉起来。给动物看病和给人看病没有太大不同,充斥各种令人绝望的等待,在等待期间,便同医生聊天,聊聊自家的宠物,也聊医生家的宠物,还偷听一些别人家的故事。主人们带着各自的心头肉像流水一样一拨一拨出现又消失,我第一次意识到,在人类世界之外,动物们也有自己的悲欢离合,这些脆弱而微小的生命也有各自的故事与命运。就是在那样的时刻我萌生了写一个故事的想法,约了丹做采访,同时表达了想去跟拍她一天工作的要求,没想到丹爽快地答应了,并对我说,如果不能亲自体验一下生活,你可能感受不到我们真正工作时的样子,当然前提是不能妨碍医生与护工的医疗操作。医院早上八点上班,实际七点半就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我在上午十点抵达,丹和另外一位医生忙着帮我找白大褂套上。衣服这个东西,说起来也奇怪,好像人的身份真会随着一件外套而改变。刚换好衣服下楼我们就遇到了第一个患者,一只九岁的泰迪犬因为连日呕吐,主人带它来做B超,检查肠胃。丹顺便给看了看其他器官的状况,于是意外在胰脏上发现一个肿块,看大小应该已经长了有一段时间。主人一下慌了神,自责疏于带狗狗做体检。丹给的建议是每两三个月复查一次,监控肿瘤大小,万不得已的时候再开刀,毕竟不开刀只有穿刺能对肿瘤的良性或恶性做一个判断,但穿刺对九岁的狗狗来说依然有风险。送走这只泰迪,丹便偷空去治疗室给住院的一些猫狗喂饭。其中有一只耳朵还没有立起来的小柯基,因为是异瞳所以让人过目难忘。和它一窝的小柯基全都得了细小并且已经康复,唯独它还在和病魔战斗。丹用罐头拌狗粮喂它,细碎地抱怨它嘴巴很叼,只吃罐头不吃狗粮,所以,即使是医生,也只能一样惯着。下午快下班那会儿,主人来看望它,蔫了一天的它一下子就活泼起来,满屋子撒欢儿。住在小柯基隔壁的也是一只得了细小的纯白幼犬,四个月大,病情更严重一些,一直趴在笼子里输液。丹带它去散步,结果它就是不肯在瑟瑟寒风中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一定医院大厅“泄洪”。我第一次看见狗狗便血的样子,哗啦一下就是一大摊深红色的流质,用触目惊心形容也不为过。医生护士们赶紧清理消毒开门通风,我可能是少见多怪,所以觉得特别难受。丹很开心地说小白今天有希望能输血,果然主人辗转找到了它的妈妈,带来准备做交叉配型。丹说得了细小的幼犬白细胞数量急剧下降,所以需要争取时间来给白细胞进行再生,这就是输血的意义,是为了给狗狗们争取时间。这也就意味着血的使用很快,并且可能需要多次输血,而最终是否能够痊愈也要看命运。商业输血价格太贵,一次数千对许多主人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因此他们通常建议找宠物的直系亲友,或者募捐。小白的妈妈被牵来时,医生护士也围着它惊讶了好半天,感叹这只纯黑的田园犬是怎么生出一点杂色没有的小白来的。本来丹就担心狗妈妈体型不够大,又当场听说狗妈妈已经再度怀孕,所以最终输血没能进行。献血的血量对大型犬来说不会影响它们的身体机能,但小型犬不行,不适合献血,怀孕的狗妈妈们则需要更多的营养,所以更加不能让自身血液流失。我看着主人一边哭得满脸眼泪鼻涕,一边发朋友圈求助狗友,医生护工们也知道无法安慰,都只能默默目送主人哭着夺门而去。那一刻我有点希望她能抱一抱自己的狗再离开,但她又那么伤心,也许她是没有办法面对狗狗这双忧愁的眼睛。小动物的眼睛里常常有忧愁的神色,让人看了难过,那是一种时刻在准备告别的眼神。治医院收养的流浪猫,其中一只丹非常喜欢,叫“口香糖”。它是志愿者吃饭时捡到的,从尾巴尖儿到鼻子尖儿,全身上下被人恶意粘满了咀嚼过的口香糖,志愿者当即把它送到了丹这里。无论是幼童的恶作剧,还是成年人的心理变态,对任何生命的戏谑与虐待都是不可原谅的。经过简单救治,“口香糖”医院暂时住下了,丹剪了自己旧衣的袖子给它做了小衣服,还在背后缝了个蝴蝶结。“口香糖”特别活泼亲人,丹说打算等做完全部免疫给它找个好主人领养。不过护工们都劝她自己收养,看得出丹特别喜欢它,可是她的家里已经有两只收养的加菲猫,无力再照顾新成员。正逗着“口香糖”玩儿的工夫,诊疗室来了一只10岁的美短,带它来的是老两口,它被装在一个布质手提袋里,露出圆圆的脑袋。阿姨瘦瘦高高,烫着知性的卷发,说起话来声音抑扬顿挫,她轻声说“10岁了,肾衰,没救了”,而后眼睛就红了。这只猫是先天多囊肾,肾衰并不是没得救,但多囊肾病发引起的肾衰就是没救,这是一种基因缺陷。丹说纯种猫发病率更高,所以应该尽早排查,利用药物进行控制,延缓发病。我问她多囊肾一定会发病吗,她说是,只是早晚的问题,就像从出生那一刻就揣着一颗定时炸弹。阿姨留下老伴一人在诊室,自己去洗手间外,面对墙壁,遮住眼睛,默默哭了很久很久。她对丹说之前帮朋友养了一只猫,养到20岁,非常健康,这只才10岁,怎么就不行了呢。丹说就算健康的纯种猫,也极少长寿。纯种猫可以理解为猫类的近亲繁殖,所以基因缺陷遗传率更高,先天疾病得到抑制、基因改良的概率也更低。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类的欲望与偏好,确实改变了这颗星球的很多规则,这是一种凭借着犯规进行的不当竞争,但又有什么办法呢?之后又来了一只得了鼻支的英短,人高马大的男护工抱起它,我觉得这个画面的反差萌让我心都化了。还有一只肾衰抢救过来的猫,今天主人带来复查,并继续巩固治疗。丹说这只肾衰猫能活下来也是生命的奇迹。当时因为看不到治愈的希望以及遥遥无期的医疗费用负担,主人最终决定放弃。丹劝主人,说无论如何也是一条生命,你们就把猫留在这里,我们不会不管它,最后救不救得过来都会通知你。好在,一切的生命都会有各自的奇迹,这只黄白色的田园猫竟然真的慢慢好起来。丹通知主人过来领回家,当时的情形我没有看见,但今天过来复查,两个姑娘都像是带猫回来见亲人一样,医生和护士们看到这小家伙,眼睛里都有光。丹在楼下忙碌的时候,我独自跑到二楼的住院部。住在这里的都是做完眼科手术的小动物,因医院,所以全北京碰上眼部疑难杂症的小动物如果有医院转诊到这里。住院部的墙上挂着一块巨大的白板,记录着住院户们的健康数据。有一只十几岁的老狗很优越地在地上溜达,护工说它已经失明,长期散养在这里。狗狗们安静的时候是真的安静,可一旦某一只叫起来就是灾难级别的大合唱。护工也闲不住,一只一只安抚,轮流抱出来活动,到了傍晚还要集体牵出去解决拉屎撒尿的问题。说真的,对女孩子来说,真的是个辛苦的职业。就像所有猫奴的手机一样,医生护士们的相册一打开,只有动物没有自己,那些照片在外人看来每张都差不多,可在他们眼里,每一张都很特别。这一天里,我遇见很多动物,有很多次想哭,也有很多次想笑。我曾经写过的,在真正养猫之前,我对动物是叶公好龙,喜欢却不敢靠近,动物的世界对我来说是另一个维度。自己养猫之后简直不知道要怎么喜欢猫才好,并且不相信会有人舍得放弃自己的宠物。丹却说这样的情况其实很多,有些人花四千块买一只猫,却不会愿意花五千块给它看病,有许多治疗到一半的动物医院里的。有些救过来了,被好心人领养,有些离开这个世界,我会好奇,它们知不知道自己被人放弃了。医生医院领养了通过各种渠道救助过来的流浪动物,或者是被主人放弃了的宠物。丹很想让我见一见从河北送来抢救的蓝猫,主人在决定放弃治疗的同时已经去买了一只新的猫,丹就把它留下了。可惜在我见到它之前,它就康复出院被小护士带回家了。我觉得对于丹来说,和喜欢的动物在一起,大概就是她最喜欢的一件事情吧。她的手机里真的躺着许多动物救助志愿者的联系方式,“口香糖”的小窝已经不知道住过多少被救助回来的流浪动物。有时我们觉得施以援手这件事可能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有一个小生命因为你而能活得稍稍好一些,就足够了吧。她还说起有个同学干脆辞了职去动物园做起了熊猫饲养员。怎么办?有点羡慕。有个老爷爷用轮椅推着一只斗牛犬来看病,他说这只狗18岁了,年轻时候参加各种比赛都拿第一名,在东城区是条名犬,“这个啊,是我老伴儿养的狗,我老伴儿走了,我可不得把它也好好伺候走才行。”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眼泪真的掉下来了。医院的时候天黑了,丹去开会,我裹上厚厚的外套去买奶茶喝。我特别佩服那些一心一意做一件事的人,而我,又要去寻找自己的下一个身份了。解锁一项新技能:作为摄影师的我一天中日落的那个时刻,空中的流云有许多颜色,路上的行人有许多表情,我在街上与人告别,出门前卷过的刘海早就被汗水压趴下来,为了哄自己开心画的妆也花了大半,我抱着重重的相机去找一处地方落脚。大多数时候都是胡同里的咖啡馆,我精疲力竭要一杯咖啡,托腮看窗外人来人往,看他们匆匆掠过的脸庞,想象着这些面容被定格下来最好看的样子。我要放空很久,等多多同学来接我,他会翻看我相机里的照片,有一搭没一搭地评论上两句,而我继续放空,直到回家。这就是正在作为独立摄影师的我,是我结束了拍摄工作后的那一小段空白,不是白天也不是夜晚,有点累,但心满意足。我很少严格限制拍摄时间,总能从午后直拍到日落,也很少严格控制按下快门的次数,说是两百张原片却总会变成三百张,后期做精修的时候,没有被客人选到的片子,如果有我非常喜欢的,多多同学也会额外修出来免费赠送。我们会一起设计最好看的照片书排版,一起为每一次的拍摄准备新鲜的道具,我知道对一个开门做生意的摄影师来说,这样不太占便宜,付出的精力与时间显得过多,即使不做这些,也已然对得起自己每一次按下快门的认真,可我能够说服自己,因为毕竟,摄影是我们很喜欢很喜欢的事情之一,而我和多多同学其实从未想过自己会成为摄影师。我人生中第一台相机来自外婆。10岁那年,我参加了本地报社组织的小记者团,到北京来参加夏令营,外婆专门买了傻瓜式的胶片机给我,要我多拍照。从没有认真拿过相机拍照的我,竟然带回了三卷能够正常冲洗的胶卷,没有奇奇怪怪的废片,也没有把相机摔坏或遗失,事实上,我非常珍视那台小巧的银色相机。那会儿妈妈翻看洗出来的照片,就念叨我说,你怎么什么都要拍啊,房顶也拍,树也拍,这些瓶瓶罐罐的拍这么多,怎么还有这么多路人,这个又是什么,影子也好拍的?你就不能好好站在那里让别人给你多拍点旅游纪念照吗?可是,我喜欢那些生活里稍纵即逝的细节,那些抓不住,却能够被定格下的某一刻。在那个夏令营里,我最喜欢的课程,也是摄影课。有了彩屏手机可以拍照后,我好像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去拍那些不太有实在意义的照片:正午窗口一朵臃肿白云的迁徙,悬铃木掉下的茸茸果实,小区门口的垃圾桶,别人家阳台上晾着的床单,风过树梢,雨落房檐,我每天都会经过的车站,走过的小吃街,见过的树,路过的建筑。那时候,我就开始明白,摄影并不是还原真实,而是在还原与摄影者有关的真实,那些边角料一样的场景同彼时彼刻的情绪勾连,变成了完全不同的另一样东西。读大学以后,我会和兴趣相投的朋友专门约了去拍照,去学校附近的紫竹院公园,去植物园,去地安门大街附近的胡同,也去并没有现在这样腿都迈不开的南锣鼓巷,和朋友们相互拍,会比比画画地拗一些古怪的造型。拍完回去会用修图软件简单地修一修,配上一些略显矫情的文字,那些文字是现在的我们再也写不出来的,就像那样装作仰望天空或者埋头假扮忧郁的照片是现在的我们再也不会去摆拍的,但那就是所谓的青春吧,一切情绪都来得更汹涌,一切举动都做得更凶猛,特别用力,也特别脆弱,是强说愁的少年时,可我依然很想念那个时候。后来我遇到了多多同学,他刚刚对摄影产生兴趣,却是个PS熟手。在摄影这件事上我们有许多可以相互弥补的地方,比如我缺乏耐心,而他很细致,我在乎照片传达的情绪和感受,他更在乎构图和比例,我拍照的时候会很亢奋,他却格外沉稳,我拍照快如风,他能耐住煎熬一张张修片,总之很是不同,却意外成了一对恰如其分的搭档。周末我们常常找地方去拍照,我拍风景,他拍我。工作闲暇之余,我们一起上了不少摄影课程,就像所有的艺术门类,感觉很重要,却也要有成熟的技术去表达这种膨胀在身体里的艺术感受,也因为布光的复杂而气恼过,因为调不出心里那个理想的色调而沮丧过。其实说起来何必较真,又没有一个甲方等着我们交出满分成品,可我们偏偏就是较上了劲。我们也不断出去旅行,总会带上很多张不同的存储卡。旅途中的沿路风景不用说,多多同学为我拍下很多很多好看的照片,好看并不是厚着脸皮说自己,而是说照片本身,用心拍下的人像,总是好看的。我们尝试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动作、不同的方法,也会偶尔兴起拍摄一些小视频,而我又不是模特,也没有多么出众的脸和身材,但谁的年轻不值得好好珍惜呢?我单纯享受在镜头前被拍来拍去的快乐,我知道我走过的旅途将以最美好的方式保留下来,何乐不为?所以我想,一定有很多女生也是这样想的吧。不是明星,不是模特,甚至不是标准意义上的美女,是不是就没有资格在镜头里定格下属于自己的好看了呢?好看并不是一个被框死的定义,更没有千篇一律的标准,我在镜头背后,可以构建出自己的美学,于是我开始给身边的朋友拍照。真的是非常有趣的过程,我来制定适合朋友的拍摄主题,朋友则会根据主题准备服装,我们一起来化妆或者简单修饰头发,再一起开开心心地拍上一个半天。后来我萌生了做一本摄影故事书的想法,想拍不同女生在不同城市里的生活,通过镜头回到她成长或者有所羁绊的城市里去,把回忆从城市衰败的过往中涂抹出来。那些重要的地方,那些消失了的地方,那些奔跑过的街角,等待过的天台,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岔路口的几点一线,我想拍下这一切。这可能只是个自我陶醉的想法,但我确实为此付诸实践,虽然它最终像我有过的许多信誓旦旦一样,成功夭折。却也是从那时起,网络上渐渐有人开始特别来告诉我,喜欢我拍的照片,喜欢我和多多同学用心记录下的沿途风景,旅行相册和相关的日志很幸运地因为陌生人的喜欢而多次被推在了豆瓣首页。那时我还同朋友们开玩笑,我可是个写小说的人呀,可现在豆瓣上的友邻可能都没读过我的书却先认定了我是个拍照的家伙,这可真是个职业错位。朋友却鼓励我说,你为什么不能就去做一个摄影师呢?我可以就去做一个摄影师吗?当时的我也并没有细究,只是一直沉浸在拍照这件事所带来的快乐里。我拍起照来大概可以用忘乎所以形容吧,四十度的高温天在大太阳底下上蹿下跳也不觉得晒,为了照一个好看的角度把相机举过头顶半个小时也不觉得肩膀酸痛,有时候模特都累了我还在强撑,多多同学说我拿起相机就像打了鸡血,我想这就是喜欢的力量吧,就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多久的时间也不觉得多,而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一秒钟也是煎熬。渐渐地,开始有朋友推荐我们去为有需要的人拍照,拍摄静物,或者人像,也会有陌生人来询问我是否可以付费约拍,我觉得很新奇好玩,就和多多同学一起尝试起来,却发现自己竟喜欢用拍照来认识陌生人的这个过程。因为拍照,无论是前期沟通掏心掏肺地听对方说故事,还是见面之后东拉西扯地聊着天消弭初次相识的陌生感,同我为了写一个故事而收集素材的感觉很类似,不同的是,故事里有许多让人失望沮丧的部分,甚至有阴暗与复杂的那一面,而拍照,却会让每个人都把自己最天真赤诚的一面交给我,时时刻刻让我觉得人这种生物,真是复杂又简单,可恨却也可爱。拍摄的过程通常也都很开心,大家一起说说笑笑走走拍拍,甚至吃吃喝喝,收工在路口说再见,我都会静静目送他们离开。在这个不知不觉开始拍起客片的过程中,我和多多同学有了很默契的分工,什么样的拍摄我去,什么样的拍摄归他,什么样的工作必须我们共同完成前期,后期修图的工作则统统交给他,我偶尔会用手机修出一些花絮图来。最开心的就是每个拍摄对象都觉得自己被拍得很好看,因为我从不认为有绝对的丑姑娘,不好看只是因为没有发现自己的好看,不打扮,不料理,不知道穿怎样的衣服,找不到自己漂亮的角度或者五官中的特点,可是我能,我总会很肯定地说,你拍出来是好看的。因为那是我的愿望,我并不想把普通人拍成没有死角的模特,我只想用镜头语言把一个普通人的好看白描出来,那份好看是属于她自己的,并不是被一声快门凭空创造出来的。我想用照片向每一个来找我拍照的姑娘证明,你真的是好看的,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你要相信自己。生活中色彩不鲜明的时候多,平庸的时候多,等却等不到结果的时候多,轻盈的时刻少之又少,摄影于我就是这样能够双脚离开地面轻松飞起来的时刻吧,在又累又兴奋的状态里咔嚓咔嚓按下快门的时刻,是彩色的,是只见美好不见伤心迟暮的。所以,我还是做了一名摄影师,或者说一个喜欢给人拍好看照片的女摄手。我极少在自己的社交网络上用大喇叭去宣传自己和多多两个人的家庭工作室,宣传图书也好,宣传拍照也好,都是让我望而却步的事情,我更奢望默默的水到渠成。好在生活似乎略微对我有些眷顾,一直有各种各样的人来找我们拍照,有各种各样的人生被我撞上之后收入囊中,成为我小说中或者重要或者云淡风轻的一笔。其实我常常抱怨自己是运气不太好的那类人,没有什么偏财运,也无缘中奖,生活上也好,工作上也好,但凡需要点运气的地方我恰好一点也没有,可我却偏偏爱对别人说,无论是写作,还是翻译,甚至拍照,我的一切职业身份一切工作都是由爱好而来,大概就是运气好吧。其实我知道,并不是运气太好,而是喜欢太深,深得拔不出脚来,就只有一条道走到黑了。手账一年为期:收藏自己的小生活每晚睡觉前,我都会安安静静坐在自己好看的薄荷蓝书桌前,摊开手账本,闷不吭声地写写画画、剪剪贴贴忙上许久,要记录一天里的屎尿屁与形而上,也做好第二天的日程安排,落地灯在一旁照亮手下的方寸,像一个温柔的同伴。这大概就是一天中我觉得最满足也最放松的时刻。断断续续用手账来记录生活已经有三四年的时间,断断续续是因为一直是不够自律、很容易向食色性妥协的人,所以难免偷懒,难免明日复明日,而三四年来我却还始终保持这个习惯没有丢弃,是因为太喜欢收藏生活里的小碎屑。吃了什么,去了哪里,为什么开心,为什么掉眼泪,好看的标签,通勤的车票,约会的电影票,吃饭的收据,旅行时候的地图、门票、导览手册,所有这一切应当揉成一团抬手丢进垃圾桶的纸屑,我通通都想贪心地制成标本,压缩在一本手账里。我总向人辩解,这些不是垃圾,是时光的痕迹,因为时光跑得太快太悄无声息,我却总想留下点什么,来为那些过去的分秒做个微不足道的注解。在一本叫作《自杀》的法国小说里,主人公是个非常自闭的人,他事无巨细地收藏生活中的一切票据,他的房间被这些来自过去的垃圾占领,作者说,其实,收藏这些就是在收藏自己。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心里有点恍然,似乎不错,我拼命留下生活的边角废料,不就是在证明自己的存在,是在收藏那些看了很棒的电影、去了很远的地方、喝了美味的奶茶、买了喜欢的裙子的自己?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丈夫一生都坚持写客观简单的日记,甚至会毫无意义地记录下行车里程,我想每天的里程数,可能就是他最想收藏下来的数字,是最让他能够感知生活真实不虚的东西。他的日记没有一天的中断,没有污渍,没有褶皱,唯有在伍尔夫自杀那一天,那一页日记依旧如常记录了行车里程,却意外出现了水渍,不知道是他为亡妻掉了眼泪,还是不小心洒上了茶渍。无论是哪一种,都表白了那一天他心里的波澜,这是他全部日记中唯一的瑕疵。很多时候,我翻看曾经的手账,就像是在审视陌生人:欸,那个时候怎么会这么固执呢?怎么会为这样的事情忧虑呢?我竟然说过这样的话吗?居然还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什么大不了当时竟然那么在意?缺失的记忆被这些手写的文字所提醒。虽然这些细枝末节就算记住也没什么意义,忘记也没什么影响,可我还是想要用一些方式把它们留下来,并且还要用更美好的方式去留,所以我买了很多很多胶带纸和贴纸,挑选最合心意的手账本,用彩铅、水彩、彩色中性笔来记录不同的内容,用胶带纸拼贴不同风格的图案,有时间手也痒的时候就自己一笔一画地去画一页日记出来,这个过程也许会耗费掉一个小时,但在这一个小时里,我确定自己是开心的。生活里,但凡有取悦自己的方式,我总是不遗余力去做,因为快乐这种情绪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很难获得,也很快就会过去,反而遗憾、难过这样的情绪更漫长更持久,所以,我想尽全力,也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开心一点。所以年的最后一天晚上,我准备好了新一年的手账本,有日记,有工作日程。我绘制好了月历,画好了各种各样的打卡图案,暗暗下了一个小决心,新一年的手账,一页也不能少。生活中大约没有几样东西是不需要坚持的,那些不得不咬牙坚持下来的事情就不用说了,就是拼图或者组合乐高,游戏也有游戏的坚持。所以,我想为自己喜欢的手账好好坚持一次。有了每天的日程,我很难再自欺欺人,白纸黑字写下一天的任务,一天两天的完不成,手账里就是一大块一大块的空白,打眼望去,简直失败透顶,连自己也要嫌弃死自己,而完成后用彩色铅笔涂掉的条目,心里的满足感可以延续到这一天的结束。野心这种东西不是人人都有,但一定没有人希望自己一事无成。在自己的生活中,总还要有一星半点的成就感,比如,一天的计划全都完成了,这种清零的快感让我能莫名积极地去计划更饱满的第二天。有了这样日常的时间轴和习惯追踪,一个月下来,就能清清楚楚看到自己到底是怎样安置了一段又一段的时间,是成片空白,还是涂得密密实实,是虚度,还是不够用。我希望我的手账本是满满当当的,为了填满它,我的每一天,也必然是一样满满当当。工作手账就好像是从我身体里分裂出的最理智的那一部分,让我的侥幸、懒散、迷糊无处遁形,只要翻开来,就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虚度了好时光。我虽然无法从别人的眼睛里去看自己,但我可以在手账本里更了解自己那么一点。而对作为日记本的手账,我则完全是抱着享受的心情,想方设法地去装饰、配色,或用胶带纸拼贴出一幅完整的图画,或用彩铅把自己的一天淋漓尽致地画下来,有什么票据或者包装纸的话就剪贴下来,写下流水账也好,写下只想对自己说的话也好,总之都写得赤裸坦荡,这是一种无法同他人共情但就是很绝对的快乐。很难解释这本绝不会拿去给人看、除了自己也没有人会仔细翻阅的手账本到底为什么值得花费那么多心思,其实值得或者不值得本身就是很私人的一件事,或者干脆说,写手账和打游戏、打篮球、追新番并没有什么不同,是我为自己找到的一个爱好,并且有足够的热情和愿望去坚持下来,我愿意将工作之外的剩余时间与手账共享。即使出门旅行,我也会拆下足够数量的活页纸,每晚在陌生酒店或者民宿里,伴窗外霓虹,记录下这一天里的旅程。就像拍照一样,记忆并没有那么可靠,我会莫名忘记太多不想忘记的东西,虽然忘记也没有什么关系,不再想起也不影响我继续把生活过下去,可就在这记忆发生的当下,我知道我希望记住它,希望很久之后依然能够想起它,所以我要巨细靡遗地记下它。一转眼,已经快要过去,时间留不住总是有点忧伤,可是我的手账本当真没有缺掉一页。这大半年时间里我遭遇的所有狼狈与幸运,所有重大的失去与得到,所有的好与坏,都以一种很美好的形式做成了标本。我完成的事情有这么多,我没有做到的事情有这一些,我能够清清楚楚知道这并不特别甚至有点兵荒马乱的一年里,我是怎样度过了每一天。那种面对时间的无力感,好像因此可以坦然一些。我也因此才知道,原来条理分明地生活,也是很不错的选择,我好像真的比从前多完成了很多分内分外的工作,多写出了许多东西,多发现了许多熹微处的光亮,画画这件事也捡了回来,弹琴这件事又回到了日程。我知道一生有限,大多事情是做不到、做不了的,可纵然一生有限,原来我还是可以做这么多事情,这样的感觉,也不算差。很多人都说,因为开始写手账,生活里美好的东西被放大了很多倍。说起来也很神奇,我愿意用手账记录生活,记录旅途,记录工作,记录看过的书和电影,记录一切可以记录的东西,现在想想,神奇的也许不是手账,而是我们自己呀。不求回报坚持一件事:翻译一本喜欢的书无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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