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文件
穗教体卫艺()2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中学,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研究院、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8号)要求,制定《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州市教育局
年5月14日
(联系人:李哲洋、邵云,联系、)
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8号)要求,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稳妥实施广州市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中考体育考试”),现制定《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体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结合广州市实际,做好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体育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所有符合我市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统一考试6月13日开始,6月底前完成;缓考时间为7月18日至19日。其中游泳考试时间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分数。体育考试总分60分,由统一考试40分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20分构成。
1.统一考试(40分)。普通学生从目(男子)/米(女子)、米游泳(不限泳姿)、立定跳远、三级蛙跳、一分钟跳绳、投掷实心球、推铅球等七个项目中选取两个项目(可以为同类项目)进行考试。选择游泳项目的考生,可以另外再多选一个项目作为备考项。每个考试项目满分分,评分办法按年标准执行。统一考试成绩取两个项目的平均分,再乘以0.4(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体育素质综合评价(20分)。包括体育课成绩10分、体育运动技能成绩6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4分。评价办法按年标准执行。
(四)考试项目填报。所有参加中考报名的考生须于5月18日8:30至5月20日17:30,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