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北京大学护理学院、中国女医师协会、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石景山社会福利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素英、冯晓丽、刘有学、谢红、王志稳、彭嘉琳、雷洋、赵衍捷、于冬、田玲、任娜。
引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为了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编写组在参考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及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具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标准的制定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作为政府制定养老政策,以及为老年人提供适宜养老服务的依据。
老年人能力评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能力ability
个体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主观条件。
2.2
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yofdailyliving
个体为独立生活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体动作群,即完成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行走、上下楼梯等日常活动的基本动作和技巧。
2.3
精神状态mentalstatus
个体在认知功能、行为、情绪等方面的外在表现。
2.4
感知觉与沟通sensoryand白癜风晚期能治愈吗北京哪家医院白癜风手术好